惠州頭條 掌中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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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廳 會議室
也許你的酒量很好
一場聚會下來
眾人皆醉你獨醒
但其實,你在交警蜀黍眼中
就是又離譜又不聽勸的“醉貓”
別再僥幸啦
你逃,我追
“醉貓”們插翅難飛!
為深入推進夏季整治“百日行動”
博羅交警對“醉貓”們果斷出手
9月22日凌晨12時許,惠州市博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公莊鎮(zhèn)盛華紅綠燈路口對一輛粵LX11**號牌小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高某一身酒味,涉嫌酒駕。經(jīng)對其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96mg/100ml。隨后民警將高某帶到醫(yī)院,經(jīng)血液酒精檢測鑒定,高某的血樣中檢出酒精成分含量為84.41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高某交代,當天晚餐時喝了酒,自認為晚上不會遇到交警檢查,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了。民警對高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對其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
不出蜀黍所料
這位抱有僥幸心里的“醉貓”
果然還是有小伙伴的
9月23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北大隊在雅居樂大道白鷺湖路口定點設卡,對過往車輛逐車檢查,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期間,民警對一輛粵MY8**號牌小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6mg/100ml。經(jīng)了解,駕駛員稱聚餐時喝了些酒,認為不會這么巧遇到交警查車,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了,不料被民警當場查獲。隨后,民警對羅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將其帶至醫(yī)院采集血樣,抽血酒精檢測結果為78.5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惠州交警提示:
酒駕、醉駕行為威脅著駕駛員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更是對社會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希望廣大駕駛人敬畏法律,杜絕僥幸心理,不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規(guī)則意識、文明意識,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科 普
酒后駕駛會受到什么處罰?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最后,蜀黍還是提醒各位小伙伴
↓ ↓ ↓
酒駕一時爽,出事淚兩行
聚會喝酒,可以!
酒后開車,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