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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 (記者/杜瑋淦 張笛揚 徐勉)“感謝國家對尋親家庭的支持,感謝公安機關(guān)打拐的付出,感謝法律對人販子的嚴(yán)懲……”12月29日,尋子15年的申軍良在微博發(fā)文表示,收到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申聰被拐案”的判決書。
近日,廣東高院對該案涉及的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對張維平等5人的定罪量刑,即張維平、周容平被判處死刑,楊朝平、劉正洪被判處無期徒刑,陳壽碧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撤銷廣州中院關(guān)于駁回申軍良夫婦訴求的判決,判決張維平等5名原審被告人連帶賠償申軍良夫婦物質(zhì)損失39.5萬元。
此案由廣州中院于2018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間,被告人張維平通過刻意搭訕結(jié)識被拐賣兒童的家人,趁其不備抱走小孩,并販賣牟利,累計作案8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議,與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密謀策劃,闖進出租房內(nèi),將被害人母親捆綁,強行抱走申聰后交給張維平販賣。
張維平拐賣9名兒童的作案地點均在廣東省內(nèi)。案發(fā)11年后,即2016年3月,上述5人先后被警方抓獲。在案件審理期間,2020年1月,申聰被警方找到。此外,被拐9名兒童中的另外5人也被警方陸續(xù)找回。另據(jù)張維平此前交待,他拐賣的9名兒童,都是通過“梅姨”找到買家。目前,“梅姨”的身份尚未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