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頭條 掌中惠州
東江輿情研究院 東江創(chuàng)新發(fā)展研究院 東江云媒大數據研究院 惠州東江圖片社
東江品牌聯(lián)盟 粵港澳大灣區(qū)主流媒體聯(lián)盟 東籬俱樂部 超網新媒體公司 教育投資公司 報業(yè)印務公司 報業(yè)發(fā)行公司 新文創(chuàng)公司 惠報廣告公司 惠品匯 農產品展銷中心 文化藝術發(fā)展中心 惠州日報國旅 教育文化傳播公司 出版公司 天堃文化公司 迭代智能科技公司 惠州國畫院
演播廳 會議室
近年來,不法分子為牟暴利不斷翻新走私手法,記者近日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就審結了一起利用無人機架設“飛線”走私案件。
2020年12月起,余某、林某等人組織人員遙控無人機,將繩線固定在兩岸較為堅固的樹木等錨定點后,形成“飛線”走私通道,由預先安排在香港境內邊界處的人員利用電機傳動和深港兩地的地勢差將手機滑運走私入境。深圳境內的人員接收走私入境的手機后,利用在境內架設的多段“飛線”線纜將貨物運至某小區(qū)停車場。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余某等人組織人員以上述“飛線”方式走私手機入境,經海關計核,累計涉嫌偷逃應繳稅款人民幣5000萬余元。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余某等人無視國家法律,逃避海關監(jiān)管,走私普通貨物入境,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結合余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處余某等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判處罰金。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粵法宣